第2章 王守(1)
当奇肱的铁骑如一把古铜色的长剑奔驰过帝都的长街时,王守和其他任何人一样下跪低头,任马蹄把尘土掀起落在他们的头上,假装这是莫大的荣誉。
马具是虎皮做的,马种是西北方的黄种马,体型比较中原的马匹更加矮小,但是壮实耐寒。马匹的头上戴着铁器,上面刻有代表亲王的图腾,是一只三眼的草原雄鹰。是四亲王,前来给皇上贺寿的。
待四亲王的车马走后,王守才起身,拍拍衣服,继续带着几个侍卫穿过繁华的长街。
临近皇上六十大寿,各种各样的物资从中原各地被运送到帝都,一个长臂民拉着车把里面新鲜的鱼倒到待售的水缸里,长着鸟爪的赢民对着鸟笼里的鹦鹉不停地重复:“皇上万岁。”“亲王神武”“丞相贤德”等吉祥的话,好让它们学会而卖出一个好价钱。
街上来自各地的刀客开始寻找能够效力的老爷,以求在即将举行的比武赛上飞黄腾达,青楼的女子穿着半透明的丝绸探出上身发出娇媚的喊声吸引客人进去。
王守看见一个白狼族的人带着他们特制的狼皮头盔在街上购买物资,心想这回帝都可是热闹非凡了,矮马,白狼,就差轩辕巨蛇了。
王守到了于府,所谓的于府不过是一个黑瓦红砖的小房子,坐落在最靠近瓦罐窟的地方。
前面是一片田地,他经常看见于大人亲自在那儿耕作,他到时于大人的曾孙子已经在一边放牛一边读书,田里有一个仆人在劳作。于大人换好官服,便上了马。
于千是在朝的仅有的常人官员,当年奇肱人的铁骑和攻城车兵临帝都时,于千带着他的儿子和士兵们坚守了整整三个月。
如今的人们无法想象当时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他们一直从深冬坚持到了初春。人们吃树皮,吃虫鼠,剧说当时守城的士兵们倚靠在长枪上,最后成了城墙上的冰雕,屹立不倒,奇肱人还以为城上依然留有兵力。
当城破时,老太监含泪对夏朝最后的小皇帝说了一句:“夏已至此,唯有以身许之。”随后便抱着他跳进了井中殉国。
于千被抓起来,奇肱王没有杀他,反而想要招降他。于千能带着不到一万的残兵败将在五十万铁骑下撑过三个月,他们感到不可思议,他们敬佩他是个强者。
在狱中他们硬软齐下,用上各种酷刑和引诱,于千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却宁死不屈,让奇肱人震惊不已,直到他开出了自己的条件——不能动城里百姓分毫。
在奇肱騊駼氏族族长的劝说下,奇肱王兑现了他的承诺。于千的儿子于居石唾弃父亲的所作所为,便带着人马去了边疆大漠不再和他联系。于千的孙子在战后留下重病,在五年之后自杀身亡,留下了这个孩子。
而于千悲伤之余让他的孙媳妇改嫁了,不想让她跟着自己吃苦。于千二十岁就开始做官,一直公正廉洁,九州十族无人不知,帝都百姓在那件事之后对他更是视作再生父母。能够在这样的人手下做侍卫,王守一直是以此为豪,但也深感内疚。
于千已经七十岁了,一头鹤发白须,削瘦的身子总是努力站得笔直,宽大的官服在他身上显得空荡荡的。
王守跟着于千到了正门处就下了马,除了奇肱人,任何种族的人都不能在正门以内骑马。到了皇宫上了千层石阶,七十岁的于千微微有点气喘,但还是站得笔直,进了议事厅。
丞相李云青坐在龙椅右方的一张用虎皮制作的丞相椅上。下面兵部尚书、礼部尚书、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刑部尚书、户部尚书,清一色的是奇肱人,矮小壮实毛发浓密,又各自略有不同。
李云青同为奇肱人在里头显得格外文雅,他下巴的山羊胡子修剪得工工整整,两边的毛发剃得干干净净,他的鼻子没有和一般的奇肱人那般扁平朝天,嘴唇也薄了许多,在常人和奇肱人之间有一种奇妙的融合感。
几个月前兵部尚书年老病逝,经皇后推荐,由她的远房表哥胡骏做了兵部尚书。
胡骏大约三十岁,古铜色皮肤,尖嘴朝天鼻,身上依然穿着奇肱传统的兽皮马服。没有戴官帽,头发被编成无数个小辫子,他开口说话声音粗犷:“奇肱王又没有来这说话?”
“不是奇肱王,是皇上。不是说话,是上朝。”丞相严肃地纠正。
户部尚书周申发出他那让人不舒服的轻笑,面容表情却是非常友善:“看来胡大人还不适应帝都的礼数条规。”
胡骏发着牢骚,比起这些硬邦邦的石头砌成的大房子,他更喜欢在帐篷里讨论大事。
“不知皇上去哪儿了?臣下有要事要亲自上奏。”于千用平稳的声音说道。
“四亲王一来,皇上先是和他去听了颂经,之后就拉着他去打猎了。比起上朝,皇上更喜欢和野兽和和尚们打交道。”丞相一副头疼的表情。
“是因为有了丞相您,皇上说过,丞相您一个人就可以将天下百姓治理得服服帖帖。”吏部尚书习晏然用颤抖的声音说出谄媚的话。
他太老了,看上去比于千老上许多,听说年轻便是皇后的侍从,后来随着皇后出嫁,来到了这里,不知何时便爬到了这个位置。
“不知于大人有什么要事?”丞相没有理会习晏然,看向于千。与看其他人的眼神不同,里面带着显而易见的尊敬。
“丞相,江南十八散镇的南边八镇洪水泛滥又逢虫灾,民不聊生。我还请朝廷能够拨款赈灾,同时减轻税收,以示天下陛下之贤德。”于千说。
习晏然用颤抖的声音指责道:“听说滨海镇被一群叫做红树的乌合之众给夺取了?如此暴民,何必以德报怨呢?”
户部尚书周申说话很轻,就如虫鼠窃窃私语,但是总是能如愿地进入每个人的耳朵,他是个体型颇大的肥硕的奇肱人,穿着花哨的彩锦缎,脸上毛发梳理得体面美观,总是保持着一种奇肱人少有的微笑。这种微笑就像草原草丛里藏着的毒蛇一样,让人不舒服。
他说道:“滨海小镇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镇子,帝都的万分之一大,不以为患。暴动之事就如食腐之鸦,见到一块烂肉便一呼百应纷纷而至,利箭射死一只其他各自四面逃窜,不堪一击。”
“不如把常人都杀了,腾出地方拿来放羊和马。”胡骏给出了他能想到最好的意见。不过这也不是奇肱人入中原时第一次产生这个想法了。
该死的奇肱人,这里还站着两个常人呢。王守在心里想着,看了于千大人一眼,他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情绪。
“羊可不能产出多彩的锦缎丝绸,做出美味的食物,建成华丽坚固的府邸宫殿,留着常人的好处多得很,这可是你在草原永远想不到的哟。”户部尚书周申微笑着说,然后发出咯咯的笑声,“各样族种的女人也比那马儿好骑多了。”
“周申,这儿可是皇宫,不得说这种下流粗俗之话。”丞相厉声喝道,虽然学习了不少夏人的礼数,但是奇肱人的粗俗还是难改。
周申依然保持着微笑,和丞相拱了拱手表示道歉。
习晏然颤抖着吸了一口气,伸出手指在空气中点了点,表示有了好的想法,说道:“眼下陛下六十大寿就要到了,南方却还有暴乱未平。虽是蝼蚁小打小闹,但也会破坏了大寿的祥和。不如让胡大人派人去在大寿盛宴开始前平定红树暴民,胡骏大人手下猛将谋士众多,此事一定轻而易举吧?”
“那是当然!”胡骏单膝下跪,向丞相说道,“请丞相允许我带人前去平定红树!”
“丞相!”于千赶紧上前说道,“自古以来,百姓只求安居乐业,若不是天灾人祸不至于揭竿而起,在下认为只要丞相下令减免杂税,拨款赈灾,红树暴民会不攻自散!”
“周大人,财政素来都是由户部管理,我记得今年已经拨款多次,为何没有什么起效?”丞相说出这句话,大概是因为于千大人的建议,王守在心里想。
“丞相,今年天灾繁多,在下可是已经尽心尽力。”周申微笑着说,语气真诚。王守想起养父和他说过,周申的手段就如变戏法。
他将拨款一层层运输下去,每到一层,他手下的人就会拿走一点,最后到了负责工事的部队手里就所剩无几了。
因为在周申手下总有油水可以捞,周申慢慢形成了自己的一个关系网,朝中有一半的人和他脱不了关系。最后他们就从监狱里和平民家里抓壮丁做免费劳工,死了就一了百了。没死的再从剩余的皮毛里拿出一点安抚,不知道的人总是以为他在空气里生钱。
这事丞相也是知道的吧?王守听说丞相也收过他不少礼。
“临近皇上六十大寿,比武斗兽,盛宴歌舞都要大笔开销,来自各地的人纷纷涌入帝都。刀客,商人,秀才,男妓,女妓,扒手,都希望借此发一笔财。
“帝都里鱼龙混杂,维护治安也需要不少经费,各地贵族势力前来祝贺,四亲王,三亲王,次亲王,白狼,近日轩辕国的人也就要来到,皇上吩咐安排最好的住处给他们。
“今日不比往昔,总不能来客便让他们住在草地上的帐篷里吧。这样一算下来,国库虚空,实在挤不出钱来赈灾了哟。”周申用特有的轻巧的语调说道,保持着微笑,眼睛里淡褐色的瞳孔微微转动。
经过一番争论,丞相还是派了胡骏前去滨海镇剿灭红树,接下来就皇上大寿的事情做了安排,最后是一些地方的琐事,有关税收的报告。
哪个军队又剿灭了一波山贼,因为大肆砍伐树木引起岐锺人的不满,十八散镇的异盟会的僧侣四处说教,私底下被抓到利用入教的异人做着违法的勾当等等。一直讨论了一天,于千每每给出意见,丞相连连点头,却大多不会采用。
晚上,将于千大人送回他的小屋,独自往养父的府邸走去。沿路经过帝都最好的青楼百花阁,前面站着三亲王的青衣侍卫。自从来到帝都,三亲王就没有出过青楼,上面传来歌舞喧嚣以及男女的笑声。王守径直走过,进了太监总管的府邸王府。
与其他府邸不同的是,王府因为是太监的府邸,所以没有侍卫,只有几个防盗贼的家丁,以及做事的奴婢。每当踏进府邸的那一刻起,王守就从于千的影子下脱离了出来。他不再是万人敬仰的老臣的侍从,而是一个太监的养子。
低贱太监的养子,这是王守在私底下听过最多的话。他们表面上对他笑脸迎人,但内心却毫不尊重。
于千对王守很好,如父如师,不知不觉中他常常幻想于千是自己的父亲,不自觉感到非常的自豪和幸福。
但是每到夜里回到这里,他才会又进入那个他不喜欢的躯壳里。他常常非常羡慕于千那放牛的小曾孙子,虽然贫苦,但是却从小被人尊重。
是做一个家财万贯的蝼蚁,还是做一只一贫如洗的龙凤呢。王守在心里常常问自己。
进入议事厅的时候,父亲已经换下官服,穿着红绿的彩锦,手上戴着手套,围着白色的围裙,正在桌子上剥一只蜀鹿的皮。
“你回来了啊。”他用阴柔的声音说。
“是的,父亲大人。”王守低下头表示尊敬。
随后他把今天于千的行程事迹禀告给了他,王曹立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把蜀鹿剥完一面,把血淋淋的尸体翻过身开始动工另一面。
王曹立用阴柔的语调说道:“我很高兴你还记得我把你安插到于千手下是为了什么。”
王守赶紧说道:“孩儿时刻谨记。”
“你是不是想过,为什么你的养父是个太监?而不是万人敬仰的于千。”王曹立突然说道,阴柔的语调里倒是没有任何的波动。
“孩儿不敢,若不是养父,孩儿早就饿死街头了。”王守觉得自己说的是真心话。
“不用害怕,守儿。我比你更了解于千这个人,他的身上是有种让人难以不去敬佩的品质。”王曹立继续剥着皮,然后说道,“这只蜀鹿是今天皇上和四亲王狩猎的战利品,他们打了两只,一只给了服侍得他开心的老太监,一只给了逗他大笑的伶官佐尔。”
王守不知道王曹立为什么要说这个。
“于千身为兵部侍郎,有名无权。相反太监和伶官却深得奇肱人喜欢,你知道是为什么吗?”王曹立始终没有回头看过王守,只是一心一意在剥皮。血把他的手套染成了红色,看上去好像原本就是那个颜色似的。
“孩儿愚钝,不知。”王守说。
“当年奇肱人结束内战,一统草原,南下三年攻破不死国,两年攻破长臂国,长股国,皆为比他们强壮高大的种族,随后许下壮言一年以内就会征服瘦弱的常人王朝夏。
“结果战争持续了三十年,死了两位奇肱王。花费二十年在占领一半的江山后常人死守,又是十年,又死了一个王子,最后兵临帝都,于千和其子又是一守就是三个月。”
王曹立把皮全部剥完,开始拔出鹿角,继续说,“奇肱人把亡国的异人和常人混在一起,组成了这个国家,可不是为了好玩,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常人。心想这样能够瓦解常人的团结,常人在他们心里就像天上的闪电一样不可思议。留着于千最大的好处就是研究常人,于千在常人心里就是一尊大佛,只需供着,不需听他的建议。”
王曹立拔下了鹿角,随后叫了仆人把鹿肉拿去给厨子,把手套和围裙摘下,终于是转过身。
王曹立身材匀称,面容姣好,但分不清概算是好看的男人还是女人。自从王守开始明白太监这个词的意思,他就不曾见父亲的容颜再有过变化,在他的印象中,王曹立一直是停留在三十岁的样子。
王曹立在水盆里洗了洗手,点了熏香驱除血腥味,然后继续向王守抛了一个问题:“你在于千身边做侍从有五年了,除了为人处事,你觉得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王守脑海中浮现出于千的样子,苍老,坚毅,公正,廉洁,睿智,但王守又想起了他在朝廷上的无奈,于是说道:“不过是个被奇肱人戏弄的常人罢了。”
“看来你除了他的道义之说,什么都没学到。”王曹立用手帕擦干手中的水,倒了一杯茶,继续说道,“于千的儿子于居石在玉门关的沙城有一支身经百战的军队,在征服了夏以后奇肱人一直没有再去征伐他,
“一是因为边疆地区没有征服的价值,二是因为他们不想再和常人打战,这个苦头他们可是吃够了。但那终究是个隐患,虽然于千和儿子关系决裂,但是一旦有事发生,我想他的儿子不会不管的。
“而且这些年过去了,没人知道于居石在玉门关发展得怎么样了。其次,于千既能安抚天下常人,如有需要,他也能号召天下常人,他可不是一个老人那么简单。”
“是孩儿太天真了。”王守说。
“在这场斗争中,每个人都拥有一支军队,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已。”王曹立说,然后看了王守一眼,继续说:“你说胡骏带着帝都的军队前去平定红树了。”
“是的。”王守说,他努力让自己也正视他的养父。
“今天我和皇上请愿,让你当帝都警备队的队长,明天开始你不用再做于千的侍从了。另外,我有一些礼物要让你送给于千大人。”王曹立指了指桌子上的一个小箱子,王守打开后发现里面是满满一箱子的金块。
“于千大人不会收的……”王守惊讶地说。
“他当然不会。”王曹立换了一壶茶继续说,“所以我需要你把它们变成粮食衣物,再由你作为五年的谢礼送给他,为了那些受苦受难的百姓,他会收下的。”
“但是胡骏很快就会带着军队南下,于千大人也带着物资南下的话……”王守担心。
“帝都会很热闹,离开一阵子未免不是好事。”
王曹立带着玩味儿说出这句话,随后便起身离开了。
“帝都会很热闹,离开一阵子未免不是好事。”
王守在心里想着这句话,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王曹立走后,王守一个人走到庭院里。庭院里寂寥如雪,只有断断续续微弱的蝉鸣。
他望向北方,回想自己如傀儡般的人生里,长年累月地受人冷眼,又对父亲唯命是从,时刻告诫着自己要忠心不二。
他渐渐学会到了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且时时察言观色,但是他唯一看不透的人就是他的太监父亲。
父亲从不和他说更多的事情,只是安排他去做一些事情。比如成为于千的侍从,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比如去靠近李丞相家的儿子李云川。
今晚要不要去找他谈谈?李云川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朋友,这倒让王守有些手足无措了。
他的人生里从未有被人如此真诚相待过,李云川和他说话没有奇肱人该有的居高临下。他的话语温柔,眼神悲伤,他总是远远地看着自己的兄弟姐妹,却不敢靠近。
甚至有那么片刻,王守会从李云川的眼里看见自己曾经的影子,那么的孤独。
但是他是奇肱贵族,而我只是太监的养子。王守在心里告诫自己,如今,我连于千的侍从都不是了。